选择化妆品OEM,对于代加工产品备案流程你又了解多少呢?
发布时间:2018-12-18
今天就给大家讲解一下一般常规产品(非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流程和需要准备的资料。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登记凭证要求:
1、省内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均应申请备案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登记凭证;
2、生产企业为产品质量、安全性及其声称作用的第一责任人,并为其提交的备案资料和样品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对备案产品卫生安全性进行技术审核。“备案凭证”不作为对产品卫生质量的认可,企业不得以备案凭证编号作为宣传的内容;
3、改变产品配方、产品标签标识的,应按新产品进行备案;
4、同一销售套装含有多个产品且具有产品名称,各产品分别备案。同一产品有多个产品规格、型号的,应分别进行备案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登记凭证;
5、委托加工产品由委托生产企业办理备案;
6、不可拆分的同一销售包装含有多个产品,且只有一个产品名称,可以按照一个产品备案;
7、申请备案的产品规格、型号、配方和生产工艺等相同,但产品标签标示的商标或产品名称不同,应按不同产品分别备案。
按不同产品分别备案。
申请备案,应提交下列资料:
1、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
2、产品名称命名依据;
3、产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
4、产品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5、产品生产设备清单;
6、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7、非特殊化妆品备案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8、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以下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9、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10、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11、其他受托方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如有委托生产的);
12、委托生产协议复印件(如有委托生产的);
13、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